江苏省烟草公司南京市公司2023年加盟终端形象提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南京市
项目概况:
2023年南京市公司加盟终端形象提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HXZC-2023030134
1.2项目名称:2023年南京市公司加盟终端形象提升采购项目
1.3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02万元
1.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综合组合单价的报价方式,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内附的《开标一览表》《分项报价表格式清单》进行报价,且综合组合单价最高限价11386.46元,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1.5招标需求:详见招标内容和要求。
1.6合同履行期限:所有商品,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在60天内交付到指定地点并安装到位;需要撤除的商品,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30日内撤除完毕。
1.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12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2.3本章2.1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4 拒绝下述 投标人 参加本次 招标 活动:
(1)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提供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 );
( 2 )按照苏信用办【2018】23号文被实施联合惩戒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 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3) 凡是 自 2019年1月1日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投标 (提供网页截图 并加盖公章 );
(4)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招标 活动(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 5 )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名单内禁入投标人”, 且 名单内禁入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担任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 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本项目的 招标 活动( 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 07月 07 日 起至2023年 07月 14 日 为止 ,每天8:30-11:30,13: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华厦专区(以下简称平台)。
3.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登录平台电子招标文件。者请务必至少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者须前往平台总站免费注册();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只需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者需要发票的,需在报名缴费时,在平台提交“发票信息”。招标文件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联系人:胡工),平台服务费发票由平台出具。非因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由于投标人未在平台中提交开票信息所造成的开票延误,招标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不承担相关责任;
(4)投标人在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期间若遇到技术方面的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江苏国泰新点软件):张工QQ;服务时间(工作日):8:30-12:00,13:30-17:30。
3.4招标文件的售价(含平台服务费):555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开标信息:
4.1 投标开始时间:2023年0 7 月 28 日 09 时 3 0 分。
4.2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 7 月 28 日 10时 0 0 分。
4.3开标地点:南京市中山南路49号商茂世纪广场3405楼会议室 。
4.4投标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 、其他补充事宜:
5.1 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招标人不组织, 投标人 可自行联系招标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 投标人 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5.2 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3公告媒体:江苏省、中国、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4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 7 月 07 日。
六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6.1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公司
联系人:
6.2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联系人:
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