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投标邀请书
福建
-泉州市
受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
项目编号: 环闽泉招[2022]025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138 5977 735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8 5977 73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环闽泉招[2022]02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邀请单位如下: 福建省元庆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八福城建集团股份公司、福建智鑫工程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 马甲 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258501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 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马甲镇新庵村安置小区排污管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258501元;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58501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 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等级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根据闽建筑[2015]35 号文件规定,省外建筑企业应当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②本工程项目严格执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有关通知及规定,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③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00 秒至 20 22 年 09 月 26 日 17 时 0 0 分 00 秒到 (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联系人: 小朱 ,联系方式: 。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投标截止前现场提交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 伍仟 元整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以现金的形式密封于信封内随投标文件一起在截标时间前现场提交,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用信封包封,封面写明工程名称、开标日期,封口处盖单位公章)未按规定缴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自动弃权 。
注: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 22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前 (北京时间)(招标人将在截止时间前60分钟开始接收)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交、开标地点: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六楼会议室招标代理处 。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并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 。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未报名的投标单位,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公示栏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新庵村民委员会(盖章)
地址: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8 5977 7355 ,传真: /
联系人: 吴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华园南路99号海归E谷E5B号楼3层
电子邮箱: 252119350 @qq.com
电话: /
联系人:
监管部门: 泉州市洛江区马甲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二、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09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5.8501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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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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