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博尔博松河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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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博尔博松河苏 布台乡博尔博松村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博尔博松河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段防洪工程已由以伊州发改项目 〔 2020 〕 128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54.86%,地方自筹45.14%,项目法人代表为刘延年,招标人为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尼勒克县
2.项目规模:本次新建防洪工程总长度6.90km,桩号分别为K0+000 ~K6+900。其中:桩号K0+389 ~K0+874段,现状为已建防洪堤,桩号K0+000- K0+389。K0+874~K6+900两段,需新建防洪堤6415m。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标段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A65400039002 | 新疆伊犁州尼勒克县博尔博松河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段防洪工程监理标段(二次) | 65 | 35.0 | 该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资格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平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16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尼勒克县水利服务站 | 招标代理机构: |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陈华玲 | |
电 话: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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