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黑龙江
-黑河市
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北安市乌裕尔大街城市更新一期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FJSG1102G220909001001002
原公告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结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如下方式报价并承诺:
2.按照国家、黑龙江省有关工程计价规范和双方约定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结算;建安工程费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设计费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 ¥ 元;
3.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姓名: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合同价的 % | |
7 | 质量标准 | ||
8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投标人名称)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地址),本人 (姓名) 系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澄清、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我方均予以认可。
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和处理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自我方发出之日起有效,在我方向贵单位递交撤消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 单位公章或电子签章 )
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现澄清为: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总承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经踏勘项目现场和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结合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意按照如下方式报价并承诺:
2.按照国家、黑龙江省有关工程计价规范和双方约定的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结算;建安工程费报价为:(大写)人民币 (小写)¥ 元 ;
设计费报价为:(大写)人民币(小写) ¥ 元;
3.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5.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元)。
6.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7.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 (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 期:
(二)投标函附录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项目总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姓名: 姓名: | |
2 | 工期 | 日历天 | |
3 | 缺陷责任期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元/天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合同价的 % | |
7 | 质量标准 | ||
8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人: ( 联合体牵头人 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日 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
(投标人名称)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法定地址:(地址),本人 (姓名) 系上述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 为授权委托人,以我方名义,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投标、澄清、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 ;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清晰可辨的扫描件或者复印件为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组成部分,我方均予以认可。
授权委托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和处理与本项目投标有关的所有事宜,我方均予以承认,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对授权委托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自我方发出之日起有效,在我方向贵单位递交撤消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委托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章或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月 日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北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招 标 人:北安市兴坤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北安市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52号A-2401室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电 子 邮 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