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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田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福建

-

泉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10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为 NA[2023]092号 的 东田镇移民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已由 南安市 水利局 [ 2023 ] 9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 ,招标人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 本招标项目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南安市东田镇 ;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总造价2803395元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 )工程类别: 市政、水利工程 ;

( 2 )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 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工程总造价2803395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绿化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路灯工程、沥青路面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803395 元,发包价: 2579123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20 个日 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 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若投标人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若投标人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_______________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 60 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如遇到征地问题、青苗补助、施工安全等相关问题,应有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07 月 11 日08时00分 至 2023 年 07 月 18 日08时30分 通过 南安市人民政府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标书制作软件最新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 年 07 月 17 日17时00分 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第1标段 5 0 000元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不得注明投标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或(2)银行保函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的原件)。(投标保证金提交形式以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为准) 。

6.4.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南安市中心

账 号:90707110100100002279070002

开户行:福建南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溪美支行

行 号:402397376103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本项目只接受网络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开标时间为 2023 年 07 月 18 日08时30分 。

7.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07 月 18 日08时30分 (即开标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电子投标文件投递成功后,投标人须出“投标人签到凭证”。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南安市人民政府”平台的操作规程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固化加密和上传,交易平台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安市人民政府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安市东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南安市

邮编: 3623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泉州市华大街道科技路258号宇源商务中心414-415

邮编: 362 0 00

电子邮箱 : /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小黄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南安市 水利 局

联系电话: 0595- 86353686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南安市人民政府

网址: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南安市中心

地址: 南安市交通大厦中心一至三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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