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砖瓦窑子村村民委员会南票区砖瓦窑子村美丽宜居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辽宁
-葫芦岛市
项目概况
南票区砖瓦窑子村美丽宜居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023-CG006
项目名称:南票区砖瓦窑子村美丽宜居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43242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843242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垃圾桶 (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7月26日至2023年9月3日,共4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
(2) 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且无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1日 至 2023年0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
方式:在线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5、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报名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注:上述所有材料原件进行扫描并形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邮箱地址: ), 并在邮件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所报名项目的名称,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请拨打电话联系确认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砖瓦窑子村村民委员会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南票区金星镇砖瓦窑子村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虹京明成F门市
联系方式:刘玲玲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玲玲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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