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北过境线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第一批材料集中采购招标公告
广西
-贺州市
招标编号:HG2022-GL4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第一批材料集中采购招标人为广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项目业主自筹(35%)、发行债券(6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所需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公路项目起点位于钟山县钟山镇升平街新村附近,与已通车麦贺高速钟山北互通相接,途径旺高、西湾、黄田、莲塘,终点位于八步区莲塘镇碳冲尾附近,通过莲塘枢纽互通与在建连贺路相接。主线全长 50.404 km ,全线设置望高、西湾、姑婆山、长庆、莲塘5处互通式立交,设置 西湾服务区1处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26m,设计速度100km/h。全线设置 桥梁4535m/22座,隧道1443m/3座,桥隧比11.86%,批复概算59.1004亿元 。主要工程数量以批复的施工图设计为准。
2.2 项目计划施工工期:预计36个月(以实际实施工期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与贺州北过境线(广西麦岭(湘桂界)至贺州公路贺州支线)缺陷责任期时间一致)。
2.3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范围为:该项目永久性工程建设用钢材(含光圆钢筋、带肋钢筋、工字钢),钢绞线(不含无粘接),水泥,沥青(沥青混凝土路面用SBS改性沥青、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乳化沥青),波形钢护栏板(安装用成品,含防阻块、预留螺栓孔),钢护栏立柱(安装用成品,含柱帽、预留螺栓孔),交通标志牌(含标志铝板、反光膜、加固槽钢、滑动铝槽、抱箍、螺栓、滑块、)、标志杆(包含钢管立柱(含加劲法兰盘),标志牌门架(包含标志牌门架、门架连接螺栓、地脚螺栓、预埋法兰、膨胀螺栓),单双面反光突起路标(道钉),单双面反光附着式轮廓标,桥梁伸缩装置、支座、锚具等材料,分为1个合同包,合同编号为№CL,估算数量、供应范围和物资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有效的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提供的产品符合本招标项目所述货物技术标准,并具有相应的经验和充足的能力,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已完供货业绩经验:
①在连续一年时间(即连续12个月时间)内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钢材供货合同总量达5万吨以上;
②具有国内公路路面工程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两项合计总供货合同数量达到2万吨以上,且拟用于本招标项目的70号A级道路石油沥青(含改性用)品牌在国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中总销售(使用)量达10万吨以上。
③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水泥供货合同达50万吨以上。
④具有在国内公路工程项目中成功完成过钢护栏板和立柱供货量达1万吨以上(单项或两者合计均可)。
以上四项业绩要求中,投标人应至少满足其中一项,并提供供货合同的彩色扫描件证明。
3.3 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上述财务报告和财务会计报表要求为彩色扫描件;
②投标人拟用于本项目的营运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3.4 生产能力要求 (以下要求须同时满足):
①钢筋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筋生产能力。应提供生产制造商官方网站上相应生产能力对外介绍或说明的网页截屏、或生产制造商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
②沥青生产制造商的道路石油沥青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沥青生产能力。须提供沥青生产制造商的年生产能力声明文件或行政主管部门对厂家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如立项批复、工信委批复等)。
③水泥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水泥生产能力。具有生产水泥的新型干法旋窑生产线,生产制造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须附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年生产能力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证明材料。
④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制造商年生产能力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 需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钢护栏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5 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制造商,也可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人若为销售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制造商针对本工程的产品销售授权书(代理权证明),至少须提供钢筋生产制造商、水泥生产制造商、沥青生产制造商、钢护栏板和立柱生产制造商的授权。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否决。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3.9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信用情况,若在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发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查询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7月10日 至 2023年7月17日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扫码报名投标”二维码或者微信搜索“宏冠工程咨询”公众号,完成线上报名手续(线上报名须上传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时提供)、标书购买费用转账底单扫描件、开票信息)我公司将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寄出、标书购买费用电子发票开标结束后统一发送至潜在投标人报名邮箱。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由潜在投标人(单位或个人均可)汇入专用账户:
户 名:
开户行:建行南宁朝阳支行营业部
帐 号:4500 1604 4730 5070 8266
汇款时汇款单据应注明“ 贺州北过境线第一批材料集中采购标书费 ”。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年8月4日 北京时间 9时30分 ,地点为广西南宁市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C栋临街商铺二楼M202会议室。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2 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正确佩戴口罩 ,并 遵守广西壮族自治区和南宁市防疫措施的相关规定。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9000/)、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以及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贺州市钟山县钟山西收费站
邮政编码:542600
联 系 人:唐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作路6号五洲国际D栋临街商铺三楼314室
邮政编码:530029
联 系 人:严杏
招标联系电话:
招 标 人:广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2023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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