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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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三年)
-- 竞争性 谈判 公告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三年)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 23 年 07月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SHH 20230628
项目名称: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三年)
采购方式:竞争性 谈判
预算金额: 825840.00元
最高限价: 825840.00 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三年)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 元) |
1-1 | 其他租赁服务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光纤传输服务项目(三年) | 1.0000(项) | 详见第二 部分 | 825840.00 | 825840.00 |
本 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 2023年 10 月 1 日至 2026年9月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上级公司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 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总公司与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1) ,或 提供 2021或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响应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如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 供应商 公章 或者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1),或 提供近 6个月内任意1个月(即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中任意1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 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进行承诺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_5583826.html#3505《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项目“承诺信用制”工作的通知》佛政数〔2023〕21)。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 谈判 文件。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响应。按照《响应承诺函》进行承诺。
3) 供应商必须为 通信运营商 (或其分支机构)或广播电视运营商(或其分支机构) 。
4)参加响应的供应商代表必须是法人/负责人代表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 3 年 07 月 11 日至 202 3 年 07 月 13 日 ( 谈判 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方式: 具体报名登记详见第七条 “其他补充事宜”的“报名登记事项说明”。
售价: 300元,在办理报名手续时交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 3 年 07月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从 谈判 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 供应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 )
地点: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
五、开启(竞争性 谈判 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 3 年 07月1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 提交 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 前 30分钟开始接收 响应文件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报名登记事项说明: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时间等要求办理报名登记。
1、 办理报名登记事项时须提供身份 证明材料 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 1 )如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参与报名: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身份证原件。
( 2 )如授权代表参与报名: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 /负责人/自然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八 、联系事项
1、采购 人信息 : 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明路 25号
联系电话: 转850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 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先生
电话:
二〇二 三 年 七 月 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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