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部分农村学校多功能厅改造及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1
安徽
-淮南市
发布时间:2023-07-10 17:07: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3CG031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凤台县部分农村学校多功能厅改造及校园广播设备采购项目(第二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一包详细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参数响应(65分)”。
现修改为“技术参数响应(66分)”。
2、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一包详细评审标准表中“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5分)投标人提供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安排,方案可行性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为用户提供优质的供货安装调试方案,计划安排合理科学,完全满足用户要求的,得5-4分;2.供货安装方案可行,满足用户要求的,得4-2分;3.供货安装方案基本可行,基本满足用户要求的得2-0分;4.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售后服务与维保方案(4分)投标人提供供货安装(调试)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时间安排,方案可行性等,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1)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4)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3、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二包详细评审标准表中“技术参数响应(58分)”。
现修改为“技术参数响应(62分)”。
4、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二包详细评审标准表中“供货及施工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及施工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1、方案科学合理,针对性、可操作性强,保证措施得力的得6-4分;2、方案基本合理性,有一定针对性、可行性较高的得4-2分;3、方案较为简单,科学性、针对性有待提升的,得2-0分;4、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
现修改为“供货及施工方案(4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供货及施工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1)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4)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第二节评标办法—二包详细评审标准表中“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6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1、方案内容完善,描述详细,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6-4分;2、方案内容比较完整,描述比较详细,具有一定的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得4-2分;3、方案内容较为简单,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有待提升的,得2-0分;4、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
现修改为“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4分)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售后服务及培训方案,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1)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得4分;(2)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得3分;(3)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的,得2分;(4)方案全面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差的,得1分;(5)未提供相关内容的,本项不得分。”
更正日期:2023年7月1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采购文件中其他内容、要求不变。本更正文件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与采购文件在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感谢各潜在投标人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凤台县教育局
地 址:淮南市凤台县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住建局八楼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