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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芯先进材料有限公司6/8英寸碳化硅衬底材料生产项目洁净机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江苏

-

徐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10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集芯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6/8 英寸碳化硅衬底材料生产项目洁净机电( EPC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光伏电池研发基地基础设施项目 已由 徐州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以 徐高审备〔 2022〕2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江苏集芯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6/8英寸碳化硅衬底材料生产项目洁净机电(EPC)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徐州高新区电厂北路南侧,长安路东侧 。

2.1.2 建设规模: 园区内已有建筑研发厂房二(约 25000㎡)洁净机电装修、新建2#动力站(约5300㎡)、新建1#动力站(约3600㎡)、新建1#甲类库(约740㎡)、新建2#甲类库(约150㎡)、新建氢气站(约425㎡)站以及生活生产所需的辅助配套设施,装修改造后需满足国家消防法规要求及业主的工艺净化生产需求,建筑面积约35215㎡;

2.1.3 合同估算价:约 27000.00? 万元。

2.1.4 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90 日历天 。

2.1.5 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有关标准、委托方有关技术要求,符合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确保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物资采购 质量标准 :工程所有物资满足和符合招标文件、总承包合同约定,产品质量须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1.6 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江苏集芯先进材料有限公司 6/8英寸碳化硅衬底材料生产项目洁净机电(EPC)工程总承包 包含设计施工建设全过程,具体 包括以下内容(包含物资采购,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洁净室装饰工程、办公区装饰工程、设备基础结构工程、防微振设计工程、洁净空调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 CDA系统、冷热源系统、蒸汽系统、真空系统、工艺排气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纯水系统、废水系统、工艺循环冷却水系统、车间内10KV变电站规划设计、车间内供配电系统、洁净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EDS系统、自控FMCS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大宗气体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综合工艺管网系统、消防系统、化学品供液系统,甲类库、动力站及废水站土建工程,上料平台、屋面加固,公共区域装修 。

设计阶段主要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审图(专家论证)及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服务等全部内容(含变更联系单);包含施工图审查费、消防审查费;设计工作主要内容:研发厂房二与动力站的洁净装修设计与机电系统设计;洁净装修设计包含洁净室装饰设计、办公区装饰设计、结构设计、防微振设计、机电设备二次基础设计等施工图设计;机电系统设计包含洁净空调系统、舒适性空调系统、 CDA系统、冷热源系统、蒸汽系统、真空系统、工艺排气系统、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纯水系统、废水系统、工艺循环冷却水系统、车间内10KV变电站规划设计、车间内供配电系统、洁净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EDS系统、自控FMCS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特殊气体系统、大宗气体系统、智能化弱电系统、室外综合工艺管网系统、消防系统、化学品供液系统,甲类库 、 动力站及废水站土建工程 , 上料平台、屋面加固,公共区域装修 设计等系统施工图设计 。

施工阶段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建设管理,直至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移交的 “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预、决算编制及送审、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施工(按经审查合格和备案的施工图,结合招标人要求的工期、质量和安全,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各专业专项开发、施工、调试、各类配套工程等,各专业设计间的配合协调工作及与其相关的其他技术服务,直至工程竣工验收与备案完成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申请人应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且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电子通信广电行业 (电子工程) 甲级且建 筑行业 (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投标人拟委任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 建造师资格且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有效期内)或 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或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须取得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指: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③在其他单位担任法定代表人。) 。

(2)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3 投标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 投标人 自 20 20 年 1 月 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类似工程指 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80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00万元 (含)以上 的 机电 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包 含 “半导体 材料 ”或“晶圆”或“ 芯片 ”或“ 集成电路 ”或“ 半导体封装测试 ”项目,不包含光伏新能源 ) ,提供施工业绩 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时间 、 面积均 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金额以合同为准, 以上材料必须同时具备 , 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2)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自 20 20 年 1 月 1日(含) 以来 (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担任过类似工程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指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 1800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单项合同工程造价10000.00万元(含)以上的机电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包含“半导体材料”或“晶圆”或“芯片”或“集成电路”或“半导体封装测试”项目,不包含光伏新能源) 。

注:以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直接发包项目以 直接发包通知书、 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上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 证明 为准 ,金额以合同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以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的业绩为准(设计业绩除外,设计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 投标所需其他材料模块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要求。

(3)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须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4)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注:( 1)信用服务机构需在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中申报信息,并在“信用徐州”或“信用江苏”网站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html)。
( 2)信用报告需在“信用徐州”和“信用江苏”网站进行公示(“信用徐州”公示地址: [_list] )。
( 3)投标人应在投标前告知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使用地,并督促信用服务机构及时在相应网站公示报告,若因未及时公示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部门为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

(5) 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为注册监理工程师,须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上从业;

(6) 联合体投标:按联合体协议承揽施工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承揽设计内容的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取得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及拟选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在 “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中备案。

3.6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 2018〕23号) ;

3.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除 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项的规定 外 , 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3 家;

( 2)联合体应当由符合本公告中对投标人设计和施工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承担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或施工任务 , 组成 联合体 的牵头人必须是施工企业

3.8 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 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3 7 月10 日至 202 3 8 11 9 30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① 投标人使用 “ CA数字证书 ” 登录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免费 获取;

②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软件 ”栏。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是指: 徐州电子化招投标系统(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 时间为: 202 3 8 11 9 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在徐州市平台( 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模块后使用“江苏CA 数字证书”登录参与开标、解密,未在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40099800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 )、徐州市平台( )上发布。

9. 其它

9.1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徐州市高新区住建局建筑市场管理部 / 。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鸿硕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徐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珠江东路 11号办公大楼816室

地址: 徐州市中山北路君盛广场一号楼 12层

联系人:

联系人: 王继刚 /刘宏威

话:

电话:

邮编: 221000

邮编: 221000

202 3 年 7 月10 日

本招标项目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注册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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