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23年度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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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C-SS-2023-026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40800788579432C-20230620-000434-4 |
信息来源 | 安庆市平台 | 项目所在地 | 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7-11 11:14:14 | 浏览次数 |
公告公示信息
招标人 | 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 ||||
工程名称 | 宿松县钓鱼台水库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2023 年度项目 | 项目编号 | GC-SS-2023-026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最高投标限价 | 29394202.35 元 | 质量 标准 | 合格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 8 个月 | ||||
开标时间 | 2023 年 7 月 10 日 | 开标地点 | 宿松县中心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贰仟捌佰陆拾柒万贰仟陆佰陆拾陆元壹角叁分 小写: 28672666.13 元 | ||||
项目经理 | 孙美义 | 资格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皖 需解锁07330 |
技术负责人 | 赵树季 | 资格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F ( 08 ) 9340605 |
业绩 | 1 、企业业绩:①宣城市宣州区双桥河双桥联圩段、黄泥坝段及破城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五标段;②凤阳县濠河治理提升五期工程施工标。 2 、项目经理业绩:①宣城市宣州区双桥河双桥联圩段、黄泥坝段及破城河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五标段;②凤阳县濠河治理提升五期工程施工标。 3 、技术负责人业绩:农业综合开发安徽省凤阳县燃灯寺水库灌区水利骨干工程。 | ||||
良好行为记录 | 凤阳县花园湖闸除险加固工程荣获 2020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 “ 禹王杯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报价 | 大写:贰仟捌佰肆拾玖万柒仟柒佰肆拾叁元陆角肆分 小写: 28497743.64 元 | ||||
项目经理 | 杨学德 | 资格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皖 234111106135 |
技术负责人 | 陈对航 | 资格等级 | 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 12 ) 93416885 |
业绩 | 1 、企业业绩:东至县黄湓河张溪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1 标段) - 东湖圩。 2 、项目经理业绩:①东至县黄湓河张溪河段防洪治理工程( 1 标段) - 东湖圩;②利辛县 2015 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 1 标。 3 、技术负责人业绩:合肥市滁河干渠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市直 1 标段。 | ||||
良好行为记录 | 蚌埠市淮上区北淝河下段治理工程总承包项目获 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需解锁 | 资质等级 | 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报价 | 大写:贰仟捌佰肆拾捌万陆仟肆佰陆拾叁元贰角肆分 小写: 28486463.24 元 | ||||
项目经理 | 张玲玲 | 资格等级 |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皖 需解锁0647 |
技术负责人 | 赵小平 | 资格等级 | 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 | 资格证书编号 | 2013000750 |
业绩 | 1 、企业业绩:①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北沱河洼地(埇桥区)建筑物工程;②宿州市埇桥区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01 标段施工。 2 、项目经理业绩:①安徽省怀洪新河水系北沱河洼地(埇桥区)建筑物工程;②淮北市烈山区闸河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3 、技术负责人业绩:宿州市埇桥区 2021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01 标段施工。 | ||||
良好行为记录 | 金寨县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获 2023 年度安徽省水利工程“禹王杯”奖 | ||||
公示时间 |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3 日 | ||||
异议、投诉受理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张主任、王工,联系电话: 需解锁 、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宿松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需解锁 ;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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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2023-07-11 10:4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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