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镇平遮山加气站工艺设备检修调试服务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河南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决策立项,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 司镇平遮山加气站工艺设备检修调试服务项目 采购 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镇平遮山加气站工艺设备检修调试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M4101000065000052035
2.3 项目概况: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镇平遮山加气站 位于南阳市镇平县遮山镇桐树庄 G312 北侧,为 LNG 三级标准站,站内包含 1 台 60 立方储罐, 2 台加气机、 2 层砖混结构的站房。
2.4 工程内容: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镇平遮山加气站 站控 PLC 柜系统检修改造,燃气报警系统更换安装,加液机收费系统插卡加气调试改造(含加气卡),工艺区安全防雷电气接线整改及进液氮调试、投产保运等工作。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 30 日历日内完成。
2.6 服务地点: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规范及采购人要求。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 企业要求:谈判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 企业资质证书: 谈判响应人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能力证书》、《防爆电气设备修理能力证书》、《防爆电气设备维护能力证书》或《防爆电气设备安装、检修、维护资格证书》(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1.3 业绩要求: 谈判响应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 具有 1 项类似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及该合同价款结算过程中开具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提供部分或任意一张即可,不需全部提供),须清晰可查。
3.2 信誉要求:
3.2.1 近五年( 2018 年 01 月 01 日至今)内没有骗取中标,无严重违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承担的项目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2.2 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和【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查询企业。
3.2.3 企业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通过“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网站( )查询。
3.2.4 企业未列入河南投资集团系统黑名单(失信主体)。通过“中原”网站( .jhtml )【信用平台】【失信主体公示】查询。
注:
(1) 前述“未列入”包括 没有该情形、处罚已失效或取消 。
(2) 供应商符合本章“ 3.2 信誉要求”且出具相关承诺。供应商应知道或应当知道本单位相关信息不符合,仍利用有关平台信息更新滞后的,视为故意弄虚作假,其响应无效。
(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开标当天将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本章 3.2.2 条款至 3.2.4 条款)进行 核实查询、留存归档(查询网页截图显示应为开标日期) 。
(4) 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开标当天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 无效响应处理 。开标当天查询信息显示正常之后,该供应商信息发生的任何变动不作为评审依据;与采购人查询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但存在“注( 2 )”情况的除外。
(5) 单位负责人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或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3. 3 其他要求
3.3.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存在该条款情况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自行承诺)
3.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身 份 CA 数字证书登陆中原( )上传“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电子采购文件、答疑、补遗等有关资料。报名成功后的投标人登录中原招采网电子谈判文件。
4.2 企业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详见中原【办事指南】【供应商】供应商续期、补办、单位名称变更办理流程》(含收费标准)。
注意:各供应商应随时关注中原采购交易平台上关于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以免影响询比响应文件的提交。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 年 7 月 20 日 9 时 00 分。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5.2 供应商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file 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登录“中原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及澄清活动,进入响应文件解密环节后 60 分钟内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同放弃投标,未签到、未解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招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 CA 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供应商可在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证件、证明等,响应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4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上同时发布。
4. 异议的提出
登录中原,通过异议、投诉端口,按照操作提示发起。不接受匿名异议,详细要求见采购文件。
5.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兴南路与福禄街交叉路嘉亿东方大厦 30 层
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 、
监督机构: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河南省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