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河北
-保定市
受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HBWH-20230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保定市莲池区裕华东路8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本采购项目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业主为 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 ,项目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1. 项目概况与 采购 范围
1.1项目名称: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BWH-20230704
1.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采购内容: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检察院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基础设备采购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36台台式计算机、15台彩色一体机、扫描仪1台
1.6最高限价:350000元
1.7质量要求:合格
1.8质保期:台式计算机3年,其它设备1年
1.9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及调试
2.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相关信用状态以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3 .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3年 7 月 13 日至 2023年 7 月 17 日,工作日上午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办公室(保定市竞秀区东风中路1836号)报名并领取询比采购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3.2 询比采购文件售价0元/套。
3.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报名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报名后,报名资料留代理机构备案,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4 . 响应 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地点为:开标室。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询比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8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