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广东
-东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03-2023-0068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3-07-03,更正为:2023-07-20。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18 09:30:00,更正为:2023-08-0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18 09:30:00,更正为:2023-08-01 09:30:00。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 2023- 07 - 03 ,更正为: 2023- 07 - 20 。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年 06 月 26 日至 2023年 07 月 03 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更正为: 2023年06月 26 日至 2023年 07月 20 日 ,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3- 07 - 18 09:30:00,更正为:2023- 08 - 01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2023- 07 - 18 09:30:00,更正为: 2023- 08 - 01 09:30:00 。
1.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的 “一、 总体要求 ”增加内容:“本次采购项目为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本校现有学生约4200人,充值消费每年约1190万元,教职工伙食支出约每年200万元。两年合计2780万元。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实际人员量等因素而定,结算金额根据实际的货物数量结算。”
2.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附表一: 食材配送 ”中增加 内容 :
“
7 | 七、售后服务 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 |
8 | 八、应急预案 中标人针对食品流通、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或遇台风、暴雨等意外原因从而影响食材配送,应具备完善的应急预案,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额外费用。切实保障采购人正常用餐。 | |
9 | 九、其他要求 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要求中标人对相关食材进行初步加工,中标人须无条件响应,中标人应当具备相应的加工人员、设备及许可证等。 |
”
3.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采购需求 和 第五章 合同文本中的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等,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更正为:“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
4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 ” 中的 3.详细评审采购包1(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食材配送服务) 更正为: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分值构成 | 商务部分 37 .0 分 技术部分 53 .0 分 报价得分 10.0 分 | |
技术部分 | 产品的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 11 .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 2 .0; 6 .0; 11 .0; ) | 根据投标人提供产品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 ①产品的来源追溯;②企业内部监管机制;③食品生长环境、包装、保存、运输等各环节的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承诺(包括但不限于:①退换货流程;②退换货时间;③退换货对接部门联系方式)进行评审: ( 1 )来源合法具体,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退换货承诺内容具体、完善,与用户需求相比优于用户需求的,得 11 分; ( 2 )来源合法较具体,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退换货承诺内容基本齐全,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6 分; ( 3 )来源合法但不具体,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及退换货承诺内容片面不齐全,低于用户需求的,得 2 分; ( 4 )未提供的,得 0 分。 |
配送服务实施方案 ( 10 .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1.0; 5 .0; 10 .0; ) | 根据投标人拟为本项目制定配送服务各方面内容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食材来源、采购渠道、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制度等)进行评审: ( 1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完整齐全、科学合理、可行性强,与用户需求相比优于用户需求的,得 10 分; ( 2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基本齐全、可行,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5 分; ( 3 )配送服务的各方面实施方案片面、可行,低于用户需求的,得 1 分; ( 4 )未提供的,得 0 分。 | |
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方案 ( 10 .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1.0; 5 .0; 10 .0; ) | 根据投标人针对食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可能会出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运具达不到标准致使食品变得不合格,验收或使用时发现食品质量不达标等)的具体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1)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非常明确清晰、针对性强、应急处理措施响应时间快,方法科学合理,预防措施严谨能够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得 10 分; (2)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比较明确清晰、针对性较强、应急处理措施响应时间较快,方法比较合理,预防措施比较严谨较有效预防突发事件发生的,得 5 分; (3)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不够清晰,应急处理措施方法不够合理,预防措施不严谨的,得 1 分; (4) 未提供的,得 0 分。 | |
售后服务方案 ( 10 .0 分 ) ,(等次分值选择: 0.0;1.0; 5 .0; 10 .0; )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服务承诺、保质期、售后服务点技术力量等进行评审: ( 1 )方案包含上述内容、完整合理、可行性强,与用户需求相比优于用户需求的,得 10 分; ( 2 )方案基本包含上述内容,较为完整合理、可行性较好,基本满足用户需求的,得 5 分; ( 3 )方案缺漏较多、不完整、可行性差,低于用户需求的,得 1 分; ( 4 )未提供方案的,得 0 分。 | |
拟投入本项目车辆情况 (12.0 分 ) | 根据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运输车辆 ( 自有或租赁 ) 数量情况: ( 1 )投入冷链配送车辆每台车计 3 分,最高 12 分。 (注: 1 、车辆为投标人自有的,须同时提供: ① 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对应购车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车辆为投标人租赁的,须同时提供: ① 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③ 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说明: ① 车辆是否为投标人自有的,以车辆行驶证上的 “ 所有人 ” 为准; ② 车辆是否为冷链(或冷藏或冷冻)车辆以车辆登记证上所标注的车辆类型(或购车发票上注明的车辆类型)和三张从不同角度拍摄,能有力证明是冷链(或冷藏或冷冻)车辆的照片)为准。) | |
商务部分 | 企业实力 (8.0 分 ) | 1 、投标人具备以下认证证书的(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限期内):( 1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 HACCP 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认证证书;( 6 )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 )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 )食品配送操作规程认证证书。每个得 1 分,满分 8 分。 (注: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
业绩 (16.0 分 ) | 投标人具有食堂食材配送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6 分。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及合同期内任意一个月发票(不含开标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 |
食品安全管理(一) (10.0 分 ) | 1 、具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 根据投标人的食品安全检测能力进行评审:检测项目:( 1 )农药残留;( 2 )污染物或食品添加剂;( 3 )兽药残留;( 4 )重金属;( 5 ) ATP 荧光检测。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10 分。 (注:须提供每个项目的检测方案,自有的还须提供对应检测设备的购买发票复印件(不含开标当月)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租赁的还须提供对应检测设备的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否则不得分。 | |
食品安全管理(二) ( 3 .0 分 ) | 2 、具有食材合格检测报告:根据投标人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CNAS )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认证出具的开标前 3 个月 任意一个月 的食材合格检测报告进行评审:提供开标前 3 个月 任意一个月得 3 分,最高得 3 分。 (注:须同时提供开标前 3 个月 任意一个月 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以及对应月份的发票、第三方检测机构具备 CNAS 和 CMA 资质的认定有效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与该第三方检测机构有效期内的合作合同(或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得分 (10.0 分 )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 × 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高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 “XXXX” 报价最高(相当于投标价格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如:投标报价 XXXX 60% 为报价最高,评标基准价为 1-60%=40% ,得满分 ;有投标报价为 50% ,投标报价为 1-50%=50% ;以此类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3年07月13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东莞市南城阳光实验中学
地 址: 东莞市南城区宏伟三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西平宏伟三路39号联景商业大厦16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工
电 话:
2023年0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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