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人民法庭生态文明展厅制作安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人民法庭生态文明展厅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PZ2023-110
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五山人民法庭生态文明展厅制作安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展厅制作安装服务,一项。具体见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完工期: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全部布展服务,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格式提供证书),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标准为2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方式:现场或者邮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陈雪瑜,、2550023;电子邮件:。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法院
地址: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23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项目咨询)、陈雪瑜(标书售卖)、22556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25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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