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新城金桥路南段道路等2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
-三明市
本招标项目建设单位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公司注册地在三明市区(三元区、沙县区)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生态新城金桥路南段道路(原桩号K0+820-K1+008.43)、三明生态新城拆迁安置小区(一期)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结算审核比选,共抽取一家结算审核单位 (各个项目的预算编制单位或者预算审核单位均不得参加该项目的结算审核比选)。
二、每项工程的造价咨询费取费标准(费率‰):
付费项目 | 付费基数 | 分档累进计费标准 | ||||||
500 万元以内(含) | 500-1000 万元(含) | 1000-2000 万元(含) | 2000-5000 万元(含) | 5000-10000 万元(含) | 10000-30000 万元(含) | 30000 万元以上 | ||
工程预算或工程预算审核 | 预算价或送审工程造价(不含暂列金) | 1.84 | 1.68 | 1.52 | 1.36 | 1.20 | 0.96 | 0.64 |
工程结算审核 | 送审工程造价 | 2.48 | 2.32 | 2.16 | 2.00 | 1.84 | 1.52 | 1.20 |
备注:每个项目最低收费标准为600元。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应当取得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具备与承接的咨询业务相匹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 (应同时附土木建筑专业和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复印件)。
2、公司注册地在三明市区(三元区、沙县区)。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至2023年7月16日。招标公告在三明生态工贸区网站上发布。
六、本招标项目采用 简易评标法(随机抽取) 的评标办法。
七、时间要求:要求15日历天出具审核初稿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5:30。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 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造价咨询机构证明材料(需提供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息、注册人员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相应专业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招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3年7月17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地点: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十楼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集团有限公司十楼;
电话: ;
联系人: 。
十一、 监督部门: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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