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招标公告
广东
-梅州市
1. 招标条件
梅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一期) 已由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梅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一期)
2.2 项目编号: 0835-230F52103821
2.3 项目地点: 广东省梅州市
2.4 招标范围、项目规模: 项目应用范围覆盖全梅州市共5县2区1市113个镇(街)2060个经联社,主要内容包括应用系统建设、数据对接系统建设、平台运行环境建设、应用实施和平台运维(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
2.5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 1 个标段。
2.7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975.00万元。采取总价包干方式,费用包括平台建设费、平台5年运维费用等(5年运维包括:项目终验通过后2年免费运维;免费运维期满后提供3年有偿运维,每年的有偿运维费应不超过平台建设费用的1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2 其他要求
3.2.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3.2.2 投标人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页面并加盖公章(未提交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3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为准,投标人需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按要求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 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1)登记方式:投标人通过“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进行线上登记(如未在平台注册的,应先注册并审批通过),在支付标书费并登记成功后,即可通过平台招标文件(已下订单的标书—招标文件)。登记时,请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含电子邮箱)。
(2)线上报名的平台技术支持(仅限工作日技术咨询):
,电话:-926;
张小姐,电话:-925。
相关平台操作文件.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3年8月4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为 广州市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开标室 。
5.2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3年8月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州市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开标室。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 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6.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南方招标与采购交易平台及(http:// )。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上发布。
7. 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异议受理电话:
联系人: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路42号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梅州市梅江区嘉应路42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08室
联系人: 曾工
电话: -511
电子邮件:
发布日期:2023年7月14日
投标人声明
梅州市农业农村局 :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我方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包括: 。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的联合体各方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