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EPC 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京津冀生活用纸科技创新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已由 保定市满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保定市满城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保满发改投资【 2023 】 65 号、保满审招标核准【 2023 】 2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规模):新建污水管道 13705m 、雨水管道 17566m 、电力和通信组合排管 5270m 、通信排管 8490m ,电力保护套 1220m , 10kV 入地迁改 3880m ,同时进行停车位、充电桩、路面管槽恢复及道路建设、泵站等建设。
2.2 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3 工期: 420 日历日 / 天 。
2.4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大册营镇。
2.5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本项目勘察设计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施工标准及验收规范 。
2.6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 1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2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以下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类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及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及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 ( 含四级 ) 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四级 ( 含四级 ) 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 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1 )工程总承包的项目经理:①具备以下注册证书之一: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②近三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④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⑥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由投标人缴纳,若是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 2 )其他人员:①具备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勘察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项目普通管理人员;②以上人员均具备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由投标人缴纳;若是新入职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4 信誉要求:不接 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查询地址“信用中国( )”;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文件时间;
3.5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4 名,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3.7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 有 意 参 加 投标 者, 请 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1 日 ,每日上午 9 时至下午 17 时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 ”和河北省服务平台同时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
服务电话: 400-616-6620 。 河北省服务平台电话: 400-998-0000 ;河北 CA 技术服务电话: 400-707-3355 。
4.2 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招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负。
特别提醒:投标单位需同时在河北省服务平台和招标文件。若经开标现场查验投标人未在网上招标文件,该单位将不能进入评审阶段,后果自负。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平台,如本项目有信息变动,请及时查看,投标人延误自行负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 标 文 件 递 交的 截止 时 间 ( 投 标 截 止 时 间 ,下 同 ) 为 2023 年 8 月 9 日 9 时 00 分, 投标 人 应 在 截 止时间前通过“ ”递交电子投标 文 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河北省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满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中关村丰台园满城分园展示中心 地址:保定市朝阳北大街 2238 号汇博上古大观
(保定市满城区) B 座 1201 室
邮编: 07215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刘彦卿 联系人:王雨梦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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