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人民政府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鄂州市
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 XYR-ZFCG-2023-019 |
项目名称: | 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 |
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名称: |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人民政府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竞争性磋商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7-16 00:00:00 |
项目行政主管地区: | 鄂州市 |
公告发布媒体: | 省网公告 |
公告源URL: | :10001/#/infoDetail?id=399db7c7ebf9456ab5459da3e6b9b6cc&type=remote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3-07-31 09:30:00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 获取 采购文件 , 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XYR-ZFCG-2023-019 2. 采购计划备案号:420706-2023-00239 3. 项目名称: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 4.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 预算金额(万元):98.870539 6. 最高限价(如有):90.817955万元 7. 采购需求:临空经济区省道203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8.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9 . 本项目( 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本项目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建筑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各投标人应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期间查询,在中国政府采购和“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并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3年07月17日至2023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 网上 3. 方式: 网上获取(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10006/#/index 4. 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开始时间:2023年07月1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1. 时间: 2023-07-31 09:30 2. 地点: 鄂州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10002/#/index)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4]90.817955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6]90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2、供应商在获取磋商文件时须仔细阅读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3、供应商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供应商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磋商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网站上进行通报。 4、请各供应商仔细阅读本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文,对于文件中存在的任何含糊、遗漏、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采购范围的界定和采购内容的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义的,供应商应按本文件规定向招标方寻求书面澄清;未提出澄清要求的,则视为完全理解本文件要求并接受招标方可能做出的任何最终解释。 5、提供虚假资料的,将依法移交监督管理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6、中小微企业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即可“零担保、零抵押”自主选择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合作金融机构承诺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绿色通道,采购人承诺及时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开和合同备案。具体融资事宜由中标供应商与合作金融机构进行洽谈、办理。合作金融机构:各国有商业银行鄂州市分行、中信银行鄂州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鄂州市分行、湖北银行鄂州分行、汉口银行鄂州分行、鄂州农村商业银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鄂州市临空经济区燕矶镇人民政府 地址:鄂州市鄂城区燕矶镇洪山路128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 凤凰街道汇贤路小渔村酒楼斜对面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工 电话: 2023-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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