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尔克什坦海关采购弥散式制氧设备询价公告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项目概况
伊尔克什坦海关采购弥散式制氧设备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RX-(XJ)-2023-33号
项目名称:伊尔克什坦海关采购弥散式制氧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购买弥散式制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等一批。(具体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周期5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17日 至 2023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现场获取)
方式:线下获取 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符合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三证合一);
(2)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加盖公章);若投标人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凭证);被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个人明细原件(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明细须提供近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社保凭证);
(4)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相关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5)本项目必须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6)必须提供本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原件;
(7)必须提供保证金缴纳凭证(根据提供的凭证以现场查验实际到账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尔克什坦海关
地址:乌恰县伊尔克什坦口岸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喀什市山陆林时代广场六楼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
电 话: 需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