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襄阳市
谷城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谷城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谷城县.html)或襄阳市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07 月 27 日 10 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YGC-ZFCG202307GC-017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3】00436号
3、项目名称:谷城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7.87(万元)
6、最高限价:97.87(万元)
7、采购需求:谷城县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项目,设备采购及装配;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及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6.2资质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智能化工程专业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财务制度,无亏损,资金充裕(提供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6.4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目前无在建工程并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
6.5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 7 月 18 日至2023年 7 月 24 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谷城县.html)或襄阳市
3、方式: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谷城县.html或襄阳市-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html);
(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包免费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采购文件的,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更正(澄清答疑)公告。采购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更正通知等本项目采购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网或谷城县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 7 月 25 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网上递交 。供应商 应当在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网或襄阳市网---电子交易平台,网上递交电子 响应 文件,逾期未完成递交的,电子交易平台将拒绝;
五、开启
1、时间: 2023 年 7 月 27 日 10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网上 开启。供应商 应当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谷城县网或襄阳市网---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网上 开启响应文件 。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信息发布媒介:本项目在湖北省、襄阳市网、谷城县.html)上发布。
2.电脑操作系统:Windows7及以上版本,使用IE11版本浏览器。
3.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磋商。在评审过程中,请供应商随时关注评审小组发起的网上磋商要求并予以响应。方式:登录“ 电子交易平台 ” —政府采购—选择对应项目—项目流程—“参与报价”栏目。
4.已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在襄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5.如有任何技术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
6.监督部门联系方式:谷城县财政局;;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筑阳路12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谷阳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谷城县城关禹山路12-13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宋春晖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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