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机关活动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安徽
-合肥市
省直机关活动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BFAHZ01434
项目名称:省直机关活动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体系认证”更正为“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认证得 1 分,满分 3 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认证信息查询截图。”
2.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质保期”更正为“在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免费质保期的基础上,所投所有产品每增加 1 年(增加不足 1 年不得分)免费质保期加 1 分,最多加 4 分。注:以投标响应表投标人承诺的免费质保期作为评审依据。”
3.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主要配置的统一性 -4 ”更正为“承诺安全保护系统(包括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与所投电梯为同品牌的得 2 分。”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关于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技术能力”项中“4.安全保护系统”是否可以修改为“4.安全保护系统:安全保护系统(包括安全钳、限速器、缓冲器)中的装置质量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功能特性强的得5分;质量安全,技术较先进、功能特性较强的得3分;有待加强的得1分;差或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的疑问。 答:招标文件要求不予修改。本项评分标准未涉及品牌统一性问题,且钢丝绳子作为一个重要的安全要素,需要安全可靠。 注:(1)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 (2)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安徽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
- 省直机关活动中心电梯采购安装项目更正公告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