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
广东
-深圳市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
项目编号:44039220230607004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440392202306070040001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是
标段: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重新招标);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12 09:00 至 2023-07-24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7-1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7-21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次公告属于重新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不少于10天。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国显科技有限公司
经办人:贾兴柏
办公电话:
传真: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黄春媛、刘琦
办公电话: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922023060700400101Y
标段名称: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重新招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7-24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2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国显科技大厦纯水装置采购安装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包括成套纯水制备装置及附属设备以及整套纯水制备装置的采购、安装和调试。 本次招标包括上述所有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一切成本和费用。包含但不限于所有成本、货物(含所有业主未提及的必要的元件、器材、、配套设备和相应材料等辅材)的加工制造、深化设计、设计联络、生产监造、制造、工厂检验和试验、出厂检验、包装、运输(含二次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培训、质保期、缺陷责任期的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以及保险、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原材料价格变动及供货期变化等风险,投标报价还应包含卖方按施工验收规范检验批次进行送检的检测费。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岗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否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无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2)投标人必须是纯水制备装置的制造商或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3)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多于2家。(5)若投标人不具备安装资质(三选一):①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共同投标;②不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可与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的企业签订委托协议的方式投标(委托协议书以及上述安装资质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体现,格式自拟);③不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阶段承诺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安装工程承接单位,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项目负责人资格:无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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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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