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成交公告
辽宁
-沈阳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编号:LNFK(J)2023-093 (招标文件编号:LNFK(J)2023-093)
二、项目名称: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沈河区泉园二路83号
中标(成交)金额:0.5255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需解锁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 | 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车辆喷涂服务全部服务范围 | 一、涂装电子版照片要求: (1)1车1个文件夹,按JT/T4102-2022 :19、20、21、22涂装示例图角度每台车拍摄4张照片; (2)分辨率:6000×4000; (3)像 素:不低于2400万; (4)尺 寸:16:9横版; (5)一台车一个文件夹 二、标识及示警灯要求: (1)标识:按照JT/T 410-202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及JT/T 1402-202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 (2)示警灯:示警灯应符合GB/T 24965《交通警示灯标准》的规定可安装或吸附于车顶等显著位置。 (3)以上相关标准要求请查阅: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三、验收要求:本项目验收分为二级验收,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完成初步验收后,待省厅进行二级验收,二级验收通过后为验收合格。二级验收未通过车辆,中标单位应无偿返工,直至二次验收合格。 四、本次采购一家喷涂供应商。 五、本次喷涂车辆共74台。 (1)小型轿车(26台) (2)轻型普通货车(26台) (3)小型专用客车(14台) (4)中型普通客车(1台) (5)轻型专项作业车(5台) (6)轻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1台) (7)轻型栏板货车(1台) 六、签订合同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中填报的示警灯产品的检测报告,采购人会对示警灯产品的外观、性能及技术参数进行确认。若产品不符合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 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车辆喷涂和警示灯安装调试服务。 | 标识及示警灯要求: (1)标识:按照JT/T 410-202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标识》及JT/T 1402-2022《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基础装备配备及技术要求》的标准执行。 (2)示警灯:示警灯应符合GB/T 24965《交通警示灯标准》的规定可安装或吸附于车顶等显著位置。 (3)以上相关标准要求请查阅:交通运输标准化信息系统。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马晶晶、邬宇宏、赵岩松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6000元整。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中山路191号(辽宁知识产权金融大厦1010室)
联系方式:需解锁、陈雪婷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需解锁、陈雪婷
电 话: 需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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