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开发区扩园土地平整项目EPC项目的招标公告
湖北
-黄石市
经济开发区扩园土地平整项目 EPC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31-2023GC-1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经济开发区扩园土地平整项目 EPC项目 已由 阳新县发展和改革局阳发改审批 [2306-420222-04-01-730944]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阳新城发经开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 -设计 (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湖北阳新经济开发区兴富大道以北 ;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拟对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第 132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计53.114公顷)进行土地平整利用,并开展边坡防护、生态修复治理等。
2.3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承包人主要工作为包含本建设项目达到验收合格标准的全部设计、施工内容。即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设计,设计范围内的勘察、初步设计、概算、评审、图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验收、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不限于下列内容:
( 1 )设计部分:完成本项 目(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第 132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计 53.114 公顷)土地平整利用)所 有设计工作内容,根据核准初步设计概算批复内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包含方案深化、勘察、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后续现场服务等所有工作内容及相关图纸审查。以上设计部分必须达到建设项目交付标准所要求的设计内容。遵照国家、建设部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设计规范、施工规范等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服务。设计的深度应满足建设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发包人组织的审查。
( 2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第 132 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共计 53.114 公顷)土地平整利用) 具体按照项目实际要求执行。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档案等进行相应的工作和服务,并依据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以上施工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和建设部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3年 (以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5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6项目总投资额约: 31641.314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 施工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 地质灾害防治设计甲级资质;
3.1.3人员要求:(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 壹 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 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3)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要求:地质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4 )施工项目管理机构应配备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 (五大员),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5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可以是同一人;( 6 )投标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 (近 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 ) 。
3. 1.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完整的2020年、 20 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 1.5业绩要求:投标人(联合体任意一方)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自投标截止时间往前60 个月)至少承担过 一个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环境治理工程或生态修复工程或场地平整施工 的项目业绩。(投标人业绩证明须提供 行政主管部门确认过的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及竣工验收证明 )。
3.1.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满足下列条件:( 1) 联合体只能由两至三家成员组成(施工单位一至二家 【 若施工单位只有一家,应同时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若施工单位有两家,其中一家应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另外一家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单位一家) 。(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方权利义务。(3)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前,应当在黄石市中心办理并领取CA数字证书方可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黄石市信息中心网站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办理通知》。
4.2 办理CA数字证书后,请于 202 3 年 7 月 17 日至 202 3 年 7 月 24 日 17 时 3 0分止 (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阳新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报名并招标文件。未按规定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3 年 8 月 7 日 9 时 00 分 。
5. 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通过 互联网 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 “ 电子 交易平台 ”即时向投标人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 ,递交时间以 电子签收凭证 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 期未完成上传 或未加密的 电子 投标文件 ,招标人 ( “ 电子 交易平台 ”) 将拒收。
6. 投标相关事宜
6.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操作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方式进行评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黄石 市 网》( )和阳新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阳新城发经开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阳新县经济开发区
联 系人:
电 话:
2.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 阳新县华申山景城二期 1 栋 113 商铺
联系人:
电 话:
3. 综合监管机构:阳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监督管理股
地址:阳新县市民之家四楼
电话:
投诉网址: _884383.html
202 3 年 7 月 17 日
注: 1. 投标人拟任的施工项目经理( 建造师 )(下同) 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 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的 ,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 ( 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 4 ) 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 80% 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
意的。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