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肇庆市
项目概况
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01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HZ-ZC2023-0706
项目名称: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2,141.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1,782,141.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82,141.00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总工期60日历天(具体以施工合同确定的开工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宁县排沙镇S264线K67+980~K75+830段水毁路面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否则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供应商于“信用中国”网站、中国的网页查询结果件(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于上述网站的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承诺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一“响应承诺函”相关声明内容作出承诺)。
(3)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及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相应的证书证明材料。
(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至 2023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东省政府采购
方式: 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肇庆市中心六楼613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01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肇庆市中心六楼613室(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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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广宁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地 址: 广宁县南街街道五一路2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五路2号华生商住中心商业办公楼1008办公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小姐
电 话:
2023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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