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蒙山县公安天网前端线路使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广西
-梧州市
一、项目信息
1. 采购人: 蒙山县公安局
2. 项目名称: 蒙山县公安天网前端线路使用项目
3. 拟采购的服务说明: 为不影响日常侦查办案及在线率,保证我局公安天网二至九期共建设的 315 个摄像头和视频信号传输光纤线路正常使用及后期维护具有不可中断的延续性,数据信息传输业务的安全、持续、稳定性同时避免网络链路的重复建设 。
4. 拟采购服务的预算金额: 壹佰捌拾玖万叁仟陆佰元整( ¥1893600.00 ) 。
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由承建的天网 3-7 期均已过保,为不影响日常侦查办案及在线率,保证我局公安天网二至九期共建设的 315 个摄像头和视频信号传输光纤线路正常使用及后期维护具有不可中断的延续性,数据信息传输业务的安全、持续、稳定性同时避免网络链路的重复建设。拟向继续采购此项服务。
一、 原供应商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我局与 原供应商 于 2013 年 2 月签订的天网三期合同、 2014 年 1 月签订的天网四期合同、 2015 年 1 月签订的天网五期合同、 2016 年 11 月签订的天网七期合同均已到期, 原运营 商 服务期间免费更换了大量的网络设备(原网络设备已经使用超过十年)及免费升级线路带宽, 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网络覆盖优势和技术优势,积极做好天网的保障维护工作 。在天网合同到期后, 在合同末续签的情况下, 为保证我县天网在线率考核任务达标,原运营 毫 不推卸责任,原运营商仍坚守企业社会服务责任,提供了优质的服务。
二、不影响日常侦查和在线率
如更换运营商专线,新线路建设需要占用农田,以及割接等将导致服务中断(预计 6 到 8 个月),导致网络结构产生变化;再者,也要投资补齐原运营商免费提供的网络设备,建设时间会更长,将严重影响我单位各项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避免 网络结构变化
原运营商每个数据点只提供一条专线,无备份线路,目前每周都要进行视频巡查,考核在线率。为积极保证上线率,满足我单位对天网的应用需要,也为了本项目的保密性、系统连贯性、系统的稳定性,确保本项目天网系统的正常运行。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 2021 】 4 号文件第(一)种适用情形:只能从唯一供货商处采购的规定,对 “ 蒙山县公安天网前端线路使用项目 ”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继续从原供应商即处继续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 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 691 号新媒体中心 A 座 1 楼
三、公示期限
2023 年 7 月 19 日 至 2023 年 7 月 26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单位的加盖公章)反馈至蒙山县公安局(地址:蒙山县蒙山镇湄江中路建材市场西面,联系人: 赖警官 ,联系电话: ),抄送蒙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地址:蒙山县蒙山镇湄江街湄江南路 25 号 , 联系电话: )。
2 、公示媒体: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蒙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蒙山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赖警官
联系地址: 蒙山县蒙山镇湄江中路建材市场西面
联系电话:
2. 财政部门 : 蒙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中心
联 系 人: 江红
联系地址: 蒙山县蒙山镇湄江街湄江南路 25 号
联系电话:
3. 采购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蒙山县五福路南一巷 06 号
联系电话:
六、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采购人 :蒙山县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
2023 年 7 月 18 日
文件: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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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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