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化工互通停车场充电桩箱变用电工程货物类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福建
-福州市
一、项目编号:FJGC-ZB-G-2023-060 (招标文件编号:FJGC-ZB-G-2023-060)
二、项目名称:福州化工互通(桥下)停车场充电桩箱变用电工程货物类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国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洲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园D区19座
中标(成交)金额:396.7476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福建国瑞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洲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 福州化工互通(桥下)停车场充电桩箱变用电工程货物类招标项目 | 本次招标的产品、工程主要用于福州化工互通(桥下)停车场充电桩箱变用电工程货物类招标项目。 | 本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由供应商负责实施,建设过程中的各项费用如土建整改、充电桩购置及其安装,相关运营设施设备的配备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 | 合同签订后75天内完成并交付招标人(因不可抗力或雷雨天气造成工期延误的,延误的天数对应进行顺延); | 故障处理方面:当充电桩发现故障警告后,中标人应在24小时内响应并到位,及时处理、解决并排除相应的充电桩故障问题等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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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的标准%:中标金额(万元) 收费费率标准100以下 1.50%100-500 1.1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96.7476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文件审查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23年07月19日(招标编号:FJGC-ZB-G-2023-060)。
3、项目经理:经办人(郑莹莹、张林丽、何婉璐/需解锁)、负责人(吴晓君、李水清、黄丽婷/需解锁)。
4、本中标候选人公示“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是中国的固定描述。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7月22日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新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
联系方式:需解锁/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方式:郑莹莹/ 需解锁、83393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莹莹
电 话: 需解锁、83393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