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城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福建
-三明市
清流县城区污水管网新建改造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清流县岛内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一期)答疑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 E3504230401100124004
致各潜在投标人 :
一、本项目招标人对原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如下补充及修正:
1 、重新上传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Excel表格,以本通知发布为准, 请投标人自行 。
2、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补充:
关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规定:
(1)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号令)、《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2〕3号)要求,本项目已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
(2)投标人还应将拟派出的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扫描件及其社保凭证扫描件上传至资格文件的其他资料中(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否则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资格文件审查不通过。
(3)项目存在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中标人应及时组织专家论证。专家论证费用应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另行计取。
二、本答疑发布的方式为: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 )、三明市网( :8086/smwz )。投标人可自行查阅。
三、招标文件涉及以上答疑内容作一致修改,以上内容为本工程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公告与本答疑有矛盾的,以本答疑内容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招标人:清流县津源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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