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职业高中食堂燃气改造项目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河南
-洛阳市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洛阳市职业高中
2.项目名称:洛阳市职业高中食堂燃气改造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学校食堂操作间建筑面积约 300平方米,需供应2500人左右全天就餐,目前主要采用的是醇基燃料,使用和储存过程中具有较大的安全隐患,急需改造成安全、卫生、使用成本更低的市政管道燃气。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0000元
5.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
因燃气经营具有特殊性,属于政府特许经营,本项目所在区域内只有具有经营资格及权限,拥有市辖区管道燃气输配管网设施工程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燃气的采购、储存及输送、供应等经营资格及权限,为保障相关后续配套服务的便捷性、一致性,结合市场情况及专家论证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一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实施。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
2.地址:洛阳市西工区涧东路53号2幢3-602室
三、专家论证意见(不少于三名行业技术专家)
专家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论证意见 |
韩玲 | 河南雄骏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高级工程师 | |
赵红恩 | 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 高级工程师 | |
姚琳 | 河南省国安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工程师 |
四、公示期限
2023年7月19 日 00时00分至2023年 7月25 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异议反馈时限
2023年7月19日8时30 分至 2023年 7月25日18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示内容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一次性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异议须阐明采购需求技术指标的不合理性、非专利专有技术等意见,并注明联系人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单位须盖公章。附相关证明和依据材料,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对身份证原件)。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职业高中
地址:广文路 103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王城大道交叉口国宝大厦 2506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