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JL-2023-056
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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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1.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2.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还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2.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2.2.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2.2.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2.2.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方式:网上报名获取
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概况
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1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ZLJL-2023-056
1.2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学生餐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1.3.1服务内容:主要负责在工作日向学校学生提供午餐,食物烧熟煮透,热链配送,热链配送食品应在制作完成后保证时间保证温度每天11:00前送达,中心温度不低于70℃,烹调后至食用前存放时间不超1.5小时,在学校活动时,并能根据学校要求提供其他供餐服务,寒暑假停业(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3.2学生人数:1700人左右(具体以实际配送为准)
1.3.3用餐标准:12元/人/餐(两荤两素一主食)
1.3.4营养餐原则:应根据《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16》的要求进行营养配餐
1.3.5午餐营养摄取量:具体参照《中小学生午餐营养配餐技术要求》
1.3.6服务依据及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规章
1.4服务地点: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安乐路7539号)
1.5服务期限: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月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提供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2.1.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提供承诺书);②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③在信用中国网和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人,④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的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财库〔2016〕125号)。
2.1.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承诺书);
2.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2.1供应商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还需具备食品药品行政监督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包含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
2.2.2供应商需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评级A级标准;
2.2.3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
2.2.4供应商强制性工作人员标准,食品安全管理员1人、营养指导员1人(公共营养师、营养配餐员、营养指导员等)高级厨师1人、高级面点师1人须持上岗证,其他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材料。
2.2.5近三年餐饮经营过程中没有任何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中毒事件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3年07月20日起至2023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3.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将以下资料原件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获取报名表。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报名单位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会告知投标报名单位进行补充、修改,投标报名单位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报名单位,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报名单位邮箱,投标报名单位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和文件费支付凭证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后,方可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
报名资料如下:
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②同时携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中的所有资料。
3.4售价:1000.00元,售出不退。
招标文件费用的支付:报名成功后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文件款转账账号。
注:不接受未按以上流程进行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截止(开标)时间:2023年08月1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06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中国》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7539号
联系人: 李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二道区教育局
联系人: 李叶青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第五十三中学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安乐路7539号
联系方式:李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2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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