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水厂路朝阳公交枢纽空置物业招租公告
江西
-南昌市
(招标公告)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水厂路朝阳 公交枢纽空置物业招租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编号: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江西南昌公共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标时间:2023-08-07
南昌公交运输集团西湖区水厂路朝阳公交枢纽空置物业招租公告
现有南昌公交运输集团旗下产业位于南昌市西湖区水厂路朝阳公交枢纽进行招租。出租物业为枢纽楼房屋1--2层建筑面积约8258㎡(以产权证面积为准)、目前物业整体处于空置状态。招租条件如下:
一、招租形式:公开招租。
二、租赁期限:10年(不含免租期),给予房屋免租装修期:6个月。
三、标底价:17元/平/月,租金递增:前三年租金不变、第四年开始每三年按5%进行递增(具体见租金明细),至合同结束。
四、租金支付方式:三押三付,先付后用,竞标保证金
50万元(中标后转履约保证金)。
五、房屋用途:合法经营(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殡葬服务类行业)。
六、实物现状:空置中。
七、其它: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我方可提供正常水电接入,也可由承租方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
八、重大事项揭露:
8.1、产权基本情况:
房屋产权正在办理中、房屋处于空置状态。
8.2、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有土地产权证,房屋产权证有待办理。承租人应当就承租该房屋从事的经营项目与房屋有关的政府许可先行向政府有关部门咨询,并谨慎投资,如果由于承租人未尽到该咨询并谨慎投资责任,不能获得政府的相关许可,所有承租人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因为该原因使得承租人不能如计划进行相关投资经营,则可在支付应缴租金,并赔偿一个月租金后解除合同。
8.3、招租人将房屋及场地按现状交付给承租人使用,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承租到期后,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对房屋地面、墙面、天花板、门窗、隔楼的装饰装修不得自行拆除,承租到期后也不得将装修物作为残值移交下任承租者,而应全归招租人所有,招租人不予补偿。经招租人同意允许拆除的,或者招租人要求拆除的,由承租人拆除后并负责修理恢复原状。
8.4、承租人对该房屋进行装修改造的必须按招租人的审批流程办理,获得招租人装修审批通过后方可装修。必要情况下承租人须聘请施工监理单位,对装修施工进行监督管理,其产生的监理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8.5、房屋按现状交付,承租单位自行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开户自行缴纳。如我方提供水电,供价标准需按我司现执行价格。
8.6、我方仅提供此处物业的产权证明,若承租方二次装修改造所有消防审批及其他部门的相关审批工作均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九、报名:有响应以上招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者即可报名。
9.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9.2、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9.3、单位报名: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
9.4、个人报名:提交有效身份证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 系 人:王 经 理
手 机 :136-9147-8445
邮 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