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内蒙古
-兴安盟
项目概况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3-013-CS
项目名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20000 | |
2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20000 | |
3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20000 | |
4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30000 | |
5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30000 | |
6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1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ml)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供应商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内蒙古、中国政府采购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联系方式:恩和其其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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