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龙口东路9至11号综合楼室外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
《供应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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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龙口东路9至11号综合楼室外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天河区龙口东路9至11号综合楼室外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天河区龙口东路9至11号综合楼室外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随服务等(电梯服务楼层1-4楼,含夹层1层,共5层)。(《采购文件》)。
五、采购控制价
金额:¥500,0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二)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①或②或③的要求
①供应商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制造商的必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②供应商是所投电梯的生产制造商的全资子公司的,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资质,许可子项目为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2级资质;
③供应商为电梯代理商须获得所投电梯品牌生产厂家授权经销书,授权响应人为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销售代理;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不可对外分包。
(六)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人领取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报价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七)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
(八)可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必须协议方、收款方、发票出具方一致。
(九)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登记。如不同供应商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采购均无效。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3年07月1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09:3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第三会议室
十一、其他
(一)本项目尚未经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天河分局核发《规划和建设许可证》,如本项目未能最终获得合法有效的《规划和建设许可证》,则采购方与供应商签订的一应协议、文件均为无效的。供应商清晰、明确、了解上述条款,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视同接受本条款。
(二)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
时间:公告期限内,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邮件获取
潜在供应商应在有效时间内以邮件方式提供完整的报名资料至,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供应商名称+创业中心天河区龙口东路9至11号综合楼室外乘客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邮件内容应包含:加盖公章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供应商申请表+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如有),。采购人审核通过后以邮件方式发送采购文件至供应商。
十二、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细明
联系电话:85514493
联系地址:天河东路240、242号
十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广州市寺右新马路111号五羊新城广场9楼
采购方:广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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