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镇江苏南储备粮有限公司项目地块采购项目公告
江苏
-镇江市
(略)项目地块采购项目公告
项目概况
(略)项目地块考古勘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一号406室)当面或电子邮箱(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HCCSCG202307-01
(略)项目地块考古勘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略)
(略),磋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略)项目地块考古勘探等相关工作以及其他伴随服务,面积77391平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自进场之日起46个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本项目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提供至少1个月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函第10条【见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苏财购【2021】34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注: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时间,2023年07月10日至2023年07月1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不休息)。
(略)方式:接受现场领取或电子领取(请报名单位将相关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略)�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领取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07月13日下午14:30-15: 0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略)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1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略)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略)时预留的邮箱有无答疑通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和答疑。
2、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3、本项目支持和适用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1】34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的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镇江博物馆
地 址:江苏省镇江(略)(略)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镇江市长江路35号滨江一号406室
(略)联系方式:(略)
邮 箱:(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略)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