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的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标段三)的招标公告(SZRQZB2023-Y-G-003-003)
2023-07-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项目概况 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标段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单位应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系统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点 3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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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ZRQZB2023-Y-G-003-003
项目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标段三)
预算总金额: 950 万元
标段三预算: 192 万元
采购需求: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清查与普查登记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一)项目背景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 2022 〕 22 号)文件及江苏省、苏州市要求, 2023 年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为更好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保证普查任务的顺利完成,提高经济普查数据质量,综合考虑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普查工作业务量及实际情况。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颁布的《江苏省统计条例》(苏府办〔 2014 〕 8 号)总则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依法规范民间统计调查,引导从事民间统计调查活动的社会中介机构等民间统计调查组织参与政府统计调查活动。通过政府采购方式选聘专业服务第三方公司,开展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具体服务时间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二、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
2 、 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3 、 方式:
1 、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 、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 APP 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中心联系,联系电话: (时工)、 (盛工)、 66605052 (谢工)。经园区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 CA 证书并先至园区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 CA 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 - 供应商”栏目。
3 、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 CA 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4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
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招标(采购)文件。点击“ + ”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页面,点击“招标(采购)文件”,填写联系人 / 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按钮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完成。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保留“《交易文件确认单》”。
注:供应商、保留“《交易文件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 、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 - 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6 、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 /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方式:投标文件网上递交,不需要现场参加采购活动,不需提供纸质标书。
五、开启
时间: 2023 年 8 月 11 日 9 点 30 分 ( 北京时间 )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 - 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线上参加(观看)开标(开启)会方式:在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上点击“政府 / 国企 / 集体企业采购登录”进入交易系统,点击“我的项目”,找到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流程” --- “不见面开标”,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上发布,敬请留意!
2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 - 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 --- 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 、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 天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电话: ;手机: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 8:00-21:00 X7 天
电话: ;手机:
4 、本项目支持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 、 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办理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6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
7 、如不同响应(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响应(投标)无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 999 号现代大厦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苏州市相城区相城大道 168 号新尚商业广场 A 座 1212 、 1213 室
联系人:、史云路
联系电话:
2023 年 7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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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第7批)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2023年度(第7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 |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工作,组织“两员”参加普查工作相关培训; 2.组织“两员”开展清查及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表回收及管理;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保“两员”选聘及管理、清查与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的进度及要求实施。 | 92.000000 | 2023-08 | 否 | 否 | |
2 | 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 |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工作,组织“两员”参加普查工作相关培训; 2.组织“两员”开展清查及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表回收及管理;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保“两员”选聘及管理、清查与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的进度及要求实施。 | 250.000000 | 2023-08 | 否 | 否 | |
3 | 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 |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工作,组织“两员”参加普查工作相关培训; 2.组织“两员”开展清查及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表回收及管理;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保“两员”选聘及管理、清查与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的进度及要求实施。 | 192.000000 | 2023-08 | 否 | 否 | |
4 | 苏州工业园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外包项目 | 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1.负责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选聘及管理工作,组织“两员”参加普查工作相关培训; 2.组织“两员”开展清查及普查登记工作,负责普查表回收及管理; 3.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保“两员”选聘及管理、清查与普查登记工作按照江苏省、苏州市的进度及要求实施。 | 416.000000 | 2023-08 | 否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3年07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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