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江县开发区邻里中心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望江县开发区邻里中心(奎文小区公租房配套建设项目)中标(定 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时间: 20230721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
中 标(定 标)候 选 人 公 示 | ||
项目编号 | 皖H223152 | |
项目名称 | 望江县开发区邻里中心(奎文小区公租房配套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望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时间 | 2023年7月21日9时00分 | |
公示时间 | 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4日17时00分 | |
招标人代表 | 张伟 | |
监督人员 | 江建中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119708.01 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 人 员 | 项目经理:汪洋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122111026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6113410.47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 人 员 | 项目经理:严斌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241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116226.18 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张颉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23413156364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116760.85 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 人 员 | 项目 经理:彭传宇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 234212109229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6116895.38 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余素平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212122812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中标(定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需解锁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6116427.33元 | |
质量 | 合格 | |
工期 | 90日历天 | |
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 理: 赵爽 证书名称: 建筑 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皖234 21211934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备注 | 由招标人对评标委员会经过评选,按评标价由低到高的顺序向定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定标)候选人;如有评标价相同的,按照已发签号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公示。 | |
评标情况 | ||
招标代理 机 构 | 招标代理机构:需解锁 联系人:汪永平 联系电话:需解锁 | |
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汪永平,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过在线或现场的方式向望江县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在线方式,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投诉。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望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望江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