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及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
-佛山市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及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为加强对医疗可回收物的管理,结合医院和社区实际需要,需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为我院提供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服务。现通过公开方式采购,诚邀各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供应商参与。
一、采 购 人: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项目名称: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及容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项目
三、项目编号:ZBCGZX-HQ-2023-030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医疗可回收物回收处置服务 | 2年 | 2 |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营业范围、资质及同类项目服务经验;
3、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和服务体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参与方式:
1、1报名资料,并将资料的电子版(word+PDF格式,PDF每页加盖公章)发(略)�纸质版材料必需密封,1正本5副本,请邮寄或(略)
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模板);
(3)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模板);
(4)三年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度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声明函(详见模板);
(5)供应商(略)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页面);
(6)报价表(详见模板);
(7)项目业绩(提供服务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8)其他(服务方案、人员投入、质量保证措施、设备药物清单、增值服务等)。
注:1、以上全部资料必须每页加盖公章;2、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潜在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7:30分
七、报价要求:
1、报价表中价格为项目总费用报价,必须包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雇员费、各项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
2、报价单须加盖公章。
八、付款方式:
1、本采购项目无预付款,合同付款方式为:按季度支付服务费;服务单位必须在季度结束后次月10日前向采购方支付上季度的回收费用。
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3、不响应此付款方式的视为无效报价。
九、供应商选择:
采购方将组织医院相关部门专家审阅所有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根据供应商资质、报价、项目业绩、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选择综合最优的供应商为唯一候选合作供应商;
十、项目(略)联 系 人:陈小姐 罗小姐
联系(略)联系地址:佛山(略)十一、监督投诉:
受理部门: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监察审计室
联系方式:(略) 林小姐 卜先生
邮 箱:(略)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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