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革命老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海口市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革命老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舍嘉苑 6号楼1404房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0 8 月 03日14 时 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 文件 。
(以下简称 “采购代理机构”)受 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以下简称 “采购人”)委托,对 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革命老村项目 组织 竞争性磋商,诚邀请合格的 供应商 前来 响应投标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XZH-2023-0724010
2. 项目名称: 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革命老村项目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 预算金额:本次采购预算金额为 1677129.74 元 ,报价超出采购金额的视为无效报价。
5. 服务地点(建设地点): 海口市龙华区龙桥镇挺丰村委会博片村 。
6. 建设内容:主要对博片村村道、戏台及铺装广场等内容进行整治,完善人行交通路径、照明及功能设施配套等人居环境提升建设(详见采购需求)。
7.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60日历天
8.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合格。
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响应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二、 供应商 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相关政策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 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提供项目经理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3年01月以来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一整年度的财务报表,报表应体现出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具有依法纳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3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以及2023年0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
③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④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报价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⑤ 供应商应在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提供带有二维码的网站件并加盖公章;
⑥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需提供加盖公章的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
⑦ 供应商亦可针对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相关资格承诺函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证明材料。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 时间: 202 3 年 0 7 月 25 日 至 202 3 年 0 7 月 31 日 , 上午 0 8 时 3 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 3 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文件发售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舍嘉苑 6号楼1404房 。
3. 文件售价: ¥ 5 00 元 /套(售后不退)。
4. 方式: 现场购买,携带 加盖公章的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受托人须提供授介绍信(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若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5. 供应商提问截止时间: 同发售标书截止时间 。
四、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
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 2 3年 08 月 03日14 时 30 分 (北京时间);
2.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74号鸿泰大厦14楼 1 号开标室
3.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 3 年 0 8 月 03日14时30 分 ,磋商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支付(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或银行保函支付。
4.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 开启
时间: 2023 年 0 8 月 03日14时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海口市美兰区海秀东路 74号鸿泰大厦14楼 1 号开标室
六、 发布 公告 媒体
1.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 :
中国( 、全国平台(海南省·海口市) 。
2. 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为准,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竞争性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八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信息
名 称: 海口市龙华区乡村振兴局
地 址: 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北路 19号龙华区人民政府5号楼
项目联系人: 向工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
名 称: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美苑路美舍嘉苑 6号楼1404房
项目联系方式 :
联系人: 沈工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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