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福州市
项目概况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CZX2023100
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 电梯采购及安装
数量: 1 台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需要 6层6站6门有机房曳引式客梯等,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天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2.响应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3.3.受邀邀请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5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方式: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项目编号、所投合同包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写明后传真至本公司或扫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传真: ,邮箱:)。谈判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报价无效。标书费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5901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28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谈判文件所述货物、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人(如响应人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响应人授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授权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响应人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响应人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附上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
4.响应人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免税的相应文件。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要求,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会保障资金及纳税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5.响应人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障资金是提供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或其他缴费系统中的有盖章(含电子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6.响应人须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响应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响应人须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9.响应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信用记录的审查:由谈判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查询并响应人信用记录。若查询结果存在响应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10.响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获得乘客电梯的安装和维修许可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11.响应人所投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人公章。
12.受邀邀请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注:1、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合格有效,其复印件应是最新、清晰的,原件备查。
2、根 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 财 采 〔2021〕5 2 号)规定,(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第五部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响应人可刪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二)受邀供应商:
、福州鑫三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福建东立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江滨东大道16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45号闽古屋4号楼3层
联系方式:、李灵、高婷婷 /8621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灵、高婷婷
电 话: /86216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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