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
安徽
-合肥市
栏杆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栏杆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3AMMAZ0009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6月30日
开标日期:2023年7月21日
栏杆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巢湖市桥头工业园马家山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贰拾玖万柒仟捌佰壹拾捌元伍角捌分(¥4297818.58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需解锁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厚德路175号清华启迪科技 城创客空间D栋204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佰肆拾伍万壹仟贰佰捌拾元伍角(¥4451280.50元)
质量:合格
工期:90日历天
备注说明: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栏杆集镇人民政府
地址:巢湖市栏杆集镇002县道南50米
联系人:闫新宇
联系方式:需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需解锁
地址:巢湖市亚父街道亚光村创业园内办公楼二楼
项目负责人:胡治
联系电话:需解锁
公示期: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需解锁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巢湖市亚父街道亚光村创业园内办公楼二楼,联系人:胡治,联系电话:需解锁。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8233929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需解锁
2023年7月21日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8分52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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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3-07-21
-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3-07-21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3分
栏杆集镇村集体光伏电站项目评标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