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
-娄底市
公告发布时间:2023-07-25 23:31:42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 ( 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娄底市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政府采购编号: 娄财采计 - 2021 -0279 ; 2 、采购代理编号: LW GJLD- 2021-0 27 ; 3 、项目名称: 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 ; 4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1615562.04 元;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 6 、 采购需求: 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7 、 工期要求 : 60 日历天 ; 8 、 项目概况: 娄底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雨污分流覆膜工程,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 1 )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或者法人登记证书 ) 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 2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 20 20 . 11 -2021. 10 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 20 20 . 11 -2021. 10 任意连续三个月,下同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 3 )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1 、 2 ),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 4 )提供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复印件 , 或 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新成立一年内的公司) 。 ( 5 ) 供应商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 5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评审的优 惠政策。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1 、时间: 发布公告后起 5 个工作日 ; 2 、地点: 娄底市网( ) ; 3 、方式: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自行在娄底市网( )选择进入“平台”,用湖南 CA 证书登陆后获取磋商文件 ;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解密截止时间、投标(开标)地 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点 00 分 (北京时间) ; 2 、解密截止时间: 2021 年 12 月 20 日 9 点 3 0 分 (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 , 请 供应商 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 3 、投标地点 / 开标地点: 娄底市中心四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 ; 五、响应文件编制说明与递交 1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标方式进行投标。 2 、采用网上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使用湖南 CA 证书登录娄底市中心网站( )点击公告中的申请电子保函 / 保证金账号或者登陆后选择项目按照页面提示网上投标,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为 gef 格式)、项目投标的壳文件和加密程序,申请和查询电子保函 / 保证金账号,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 、二次报价 及 最后报价 为网上报价: 投标单位开标解密之后,会进入到开标大厅,开标大厅右下角有一个二次报价的按钮,点击按钮可进入到二次报价的界面。等专家设置报价时间后,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二次报价以及二次报价的 pdf 文件。代理公司会联系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预留的项目负责人电话,提醒投标单位及时报价,请投标单位保持电话畅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行二次报价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报价须知:请使用 IE 浏览器,并做好网络运行环境检测(投标人工具箱中有)。 4 、注意事项说明: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金润 供应商 工具箱)和操作说明书请自行。 ①请各 供应商 务必要提前熟悉系统操作和软件操作,电子投标文件为 gef 格式。投标过程中如遇问题可联系金润技术客服:客服电话: 4008199995 ,客服 QQ : 2159511823 ,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 供应商 自行负责。 ②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③开标注意事项: 供应商 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 供应商 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 供应商 自行承担。 投标人必须使用新版本的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娄底 V6.6.0 )制作投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金润电子投标人工具箱(娄底 V6.6.0 )地址: .shtml 。) 6 、 线上澄清注意事项:评审小组专家在评标室,对需要进行答疑的单位进行提问,投标单位收到短信后在规定时间内在交易平台进行澄清(快捷导航 - 澄清答疑 - 选择进行答疑的项目)( PDF 格式上传)。 六、公告期限 1 、本招标公告在指定媒体中国湖南及娄底市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2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磋商保证金: 1. 磋商保证金数额(不超过项目预算的 2% ): 32000.00 元 ( 人民币 ) 2. 缴纳时间: 2021 年 12 月 19 日 17 点 00 分 止 (北京时间) ,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 3. 缴纳方式: 供应商可自主选择转账方式或电子保函交纳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 3.1 交纳方式一(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供应商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娄底市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的银行信息(工商银行 / 建设银行 / 农业银行) 银行账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供应商登陆娄底市网( )选择进入“平台”,用湖南 CA 证书登陆,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在办结投标保证金交纳后,登录 “娄底网” ,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供应商应及时在娄底市网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 )。供应商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供应商已经递交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3.2 交纳方式二(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须针对所投项目的具体标段,电子保函生成成功时间须为所投项目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有效期应大于或等于投标有效期。 4 、供应商须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或申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娄底网中《关于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操作手册》。? 7.2 疫情期间特别要求: 1 、 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 , 对体温超过 37.3 ° C , 参与人员 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 “互联网 + 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2 、由于疫情原因,投标人不允许进入娄底市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请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便联系。评标委员会按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责,如有虚假,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八、疑问及质疑 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 湘财购〔 2019 〕 20 号 ) 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 娄底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 电话: 地 址:娄底市 娄星区湘阳街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 电 话: 地 址:娄底市娄星区政府 5 号楼 2 楼 监管部门名称和电话 监管部门:娄底市 财政局 政府采购 科 电 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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