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湖南
-郴州市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的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苏财采计【2023】083号
3、 委托代理编号 : HNYX-CZ2023-007
4、 采购项目预算: 720000.00 元
¨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工业
6、评标方法: t 综合评分法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t 固定总价 ¨ 固定单价 ¨ 成本补偿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t 投标保证金 : 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 % ;
¨ 预付款保证金 : 预付款的 % ;
¨ 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血液透析机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 6 | 720000.00 | 720000.00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 强制采购的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专门面向 : ¨ 中 小 企业 ¨ 小微企业 ¨ 监狱企业 ¨ 福利性单位。
¨ 强制 分包 :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 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投标人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2)、若投标人所投设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或备案)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 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 、 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通过郴州市中心免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公开招标文件及修改、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应在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中心中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进行“用户登录”“我要投标”“文件”操作,逾期将不能获取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通过网络,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或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中 心第二开标室 。
4、电子标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及解密,具体操作为投标人在“郴州市中心”登录“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自行远程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建议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容量为200MB以内。
5、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30分钟 。
七 、投标保证金
1、提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交纳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壹万肆仟元整 (¥ 14000 .00)。
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交纳,不再接受纸质投标保函。
3、交纳时间: 2023年08月16日09时30分 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1)投标人选择银行转账方式的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以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从各投标人基本账户足额转账并到账如下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户名:郴州市中心
保证金子账号:430500110-5942
注:投标人未从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人选择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的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办理保证金提交业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4、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八 、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023年 07 月 26 日 09 时00分至 2023年 08 月 01 日 17 时 3 0分止(5个工作日)。
2、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和郴州市中心发布。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九 、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按照《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 、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郴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 郴州市桔井路30号
联系人:
电 话:
2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北湖区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3栋1219
联系人:
电 话:
十一、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公告选项:■表示选择 □表示未选择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无需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郴州市中心缴纳任何费用。
3、招标代理服务费人民币 10800.00元 由采购人支付。 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 作日内,由采购代理机构向采购人一次性收取。
4、因电子招投标需要,投标人应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移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介质CA数字证书(含电子签章)办理地址:郴州市中心四楼大厅,咨询电话:4006682666、。
5、请投标人在郴州市中心“中心”中及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公共资源版)”、“湖南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6、若因投标人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各投标人在工作时间段内上传投标文件,选择IE11浏览器进行文件解密,在操作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7、若开标时出现网络故障、交易系统技术故障等情形,导致解密无法完成而影响采购活动开展的,采购人有权采取非加密文件上传或将项目延期、延长投标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8、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99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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