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东灶港物流园、东灶港站及吕四港南站电子设备采购
江苏
-南通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灶港物流园、 东灶港站及吕四港南站电子设备采购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地点: 吕四、东灶港 。
2.1.2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 6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
2.1.3 质量标准: 合格 。
2.1.4 招标范围: 全部设备材料 供应(含采购、运输、储存、保管等)、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培训、成品保护直至交付招标人使用全过程 以 及售后服务的所有工作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 须持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销售金额达12万元及以上的销售业绩,需提供销售合同。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 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
4.2 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要求报名,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 0 元,无论是否中标,该费用不予退还。该费用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 3 年 7 月 31 日 14时 3 0分 。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 88号会议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价格单因素 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特别提醒:
8.1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2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洋吕铁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湾示范区东海大道 88号 | 地 址: | 南通市世纪大道 18号恒隆国际B幢14楼1411室 |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崔隽 |
电 话: | 电 话: | 邮箱: 邮箱: |
2023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