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公路管理局杭瑞高速隐水洞口交通隐患处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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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公路管理局杭瑞高速隐水洞口交通隐患处置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25 17:21 | 发布单位: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8-29 | 项目监管地:通山县 | 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杭瑞高速隐水洞口交通隐患处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通山县教育局9楼9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GXCG-202300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6
3、项目名称: 杭瑞高速隐水洞口交通隐患处置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5、预算金额: 145.4072 (万元)
6、最高限价: 145.4072 (万元)
7、采购需求:
隐水洞景区进出口、龙隐山庄景区进出口、玉山石化加油站周边路口共三个平交道口的改造以及少量土建与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合同融资等政策。
(2)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提高至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与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的价格评审优惠按照财库[2020]46号文件中对应的3%-5%、1%-2%的规定执行。
(4)采购机构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向投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费用。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书。
(4)供应商自行承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30 ,下午 15: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通山县教育局9楼901室
3、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持:(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2)营业执照;(3)携带公告第二条审请人资格要求的1-6所述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提供原件核对,到通山县教育局9楼901室报名现场领取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山县通羊镇柏树下桥头小区 1 栋 1 号
五、开启
1、时间: 2023年08月2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通山县通羊镇柏树下桥头小区 1 栋 1 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通山县公路管理局
地 址: 通山县新城社区大众小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通山县通羊镇柏树下沿河路一栋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夏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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