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漳州高新区2023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更正公告
福建
-漳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财闽漳【23-07】(2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漳州高新区2023年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投保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7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社会责任情况 : 根据各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前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发布的最近一次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等级进行评分:AAA级得3分,AA级得2分,A级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银保监会或中国保险报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管部门信息技术管理平台公布的最近一次保险公司服务评价结果页面网页或截图,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齐全的或者提供的材料无法有效证明相关事项的不得分。” 修改为 “保险公司经营评价结果:根据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财险总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公布的中国保险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其中投标人评选结果获得A得3分,B得2分,C得1分,D不得分。需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上公布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关于2021年度保险公司法人机构经营评价结果的公告》,未提供不得分。”
2、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战略合作 : 投标人与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修改为 “战略合作 : 投标人与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签订有战略合作协议的得3分,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协议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未提供的不得分。”
3、 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承保能力 : 根据供应商所属总公司2022年度单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数值由高到低排序评分,第一名得3分,第二名得2分,第三名得1分,其余不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单一危险单位最大承保能力=(实有资本+公积金)*10%(须提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公布的供应商所属总公司数据来源页面复印件或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修改为 “综合偿付能力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所属财险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由磋商小组进行评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3分;190%≤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220%的得1.5分,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0%的该项不得分,须提供所属财险总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未提供不得分。 ”
4、原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 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 三、综合评分的标准和办法的商务项“本地化服务 : 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辖区内设立的服务网点情况:设有服务网点的得3分,未设有服务网点的不得分。(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为依据,并加盖投 标人公章)” 修改为 “ 荣誉表彰 :投标人或其下属分支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近五年,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文明单位”表彰 ,获得有该表彰得3分,未获得不得分。(提供相关奖牌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5、 原文件“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 修改为 “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 招标文件内涉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内容 若有不一致均以本更正公告 为准。 )
6、原文件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6日” 修改为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7月28日”。
更正日期:2023年07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应急管理局
地址:漳州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大楼3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1幢2407室-2414室
联系方式:小余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余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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