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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

济宁市

发布时间:2023-07-25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57000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2209-370883-04-01-112954

招标项目名称

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项目地点

邹城市

招标内容

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对邹城市大束镇东山头村、大束镇羊山村、田黄镇宋家山头村、城前镇南沃村 4处非煤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4处非煤矿山实施边坡续坡、削高垫底、场地平整、 种植土 回填、道路、挡土墙等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和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不限于以下事项:前期资料;专业设计【工程范围内的常规设计工作,含现场勘察、地形测绘、工程方案优化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及涵盖上述设计服务内容的设计总协调工作,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总承包,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程项目。对总承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提供竣工验收相关支持、配合和服务等工作。

招标项目规模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算): 1414.33万元 (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自筹资金,已落实

批复(备案)总投资额

76326.85 (万元)

招标控制价

(合同估算价)

1414.33万元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同时 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成员家数不 超过 家(含 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 7 25 2023年8月16日 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从邹城市网公告下方免费电子版招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6日 9时00分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服务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

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4430/JiNing

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网址:

邹城市网: :4430/ZouCheng/

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交易平台的网址的方法

各潜在投标人登录济宁市公共服务平台办理企业网上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实体介质版或虚拟版)后,即可访问济宁市电子化交易平台。

招标人名称

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邹城市创新创业园 5号楼

招标人联系人

孙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邹城市欧兰路 666号雍和府6-212、213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部门

邹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行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

0537- 5346284

异议提出与答复

异议事项

提出异议截止时间

提出渠道

答复期限

答复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通过济宁市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

应当在开标过程中

通过济宁市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

即时

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 “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

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

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异议联系人:,联系电话: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详见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已由 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以 2209-370883-04-01-11295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 本信息

1、项目编号: E3708830671000570001

2、工程名称: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 工程概况 邹城市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程一期(东山头村、羊山村、宋家山头村、南沃村)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对邹城市大束镇东山头村、大束镇羊山村、田黄镇宋家山头村、城前镇南沃村 4处非煤矿山进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对4处非煤矿山实施边坡续坡、削高垫底、场地平整、 种植土 回填、道路、挡土墙等工程,以及设备购置和其它配套设施建设 (详见 发包人要求)。

建设工程总价概算(估 算): 1414.33万元 (具体金额以财政部门或招标人委托的中介机构最终评审价为准)。

5、招标人:山东至澄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联系地址:邹城市创新创业园5号楼

1)联 系 人:孙经理

3)联系电话

6、招标代理机构:

1)联系地址:邹城市欧兰路666号雍和府6-212、213号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同时 具备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被更换的项目经理6个月内不得在全省范围内参加工程投标)。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投标截止日期“信用中国”记录的结果为准)(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7、本工程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 家(含 家)。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2023年 7 25 2023年8月16日 9时0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址为邹城市网( :4430/ZouCheng/)。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8月16日 9时00分

方式: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内将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上传到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运行管理系统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东省网、邹城市网上发布。

六、关于异议

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济宁市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提出或通过“标立通”微信小程序中不见面开标大厅提出,招标人应当在开标过程中通过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室”作出答复。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4、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济宁市系统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 联系人: 成柱 ,联系电话:

七、重要说明

各投标企业在投标前须办理企业网上注册手续,具体程序详见济宁市网《建设工程类企业注册流程》 (具体详见网站首页“企业注册流程”)。

招标文件一经在邹城市网( :4430/ZouCheng/)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济宁市网电子版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请各投标人关注本公告下方的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后才可获取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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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帆电话:010-68809287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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