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博物馆新馆屋面提升改造工程
福建
-南平市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建瓯市博物馆新馆屋面提升改造工程 已由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以 建瓯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关于建瓯市博物馆新馆屋面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瓯发改审批[2023]7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统筹 ,招标人为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 ;
2.2 工程建设规模: 东西山墙砌体与屋面交界处进行防水改造,改造面积约772.16 平方米,对外墙上的鼓包、脱落等进行修复,修复面积约 1127.4 平方米,采用 3mm 厚的铝板包封屋面、山墙面及檐口,面积约 9300平方米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瓯市博物馆新馆屋面提升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规定,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的建筑幕墙工程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 8000 平方米以下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本项目单体建筑幕墙面积约8500㎡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合同金额约8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8151963.00 元; (暂列金额: 388189.00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 0.00 元, 甲供材料费: 0.00 元, / )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9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90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 【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作为否决条款。4、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或仍处于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质量安全黑名单或文明施工黑名单管理期限内,投标都将被否决,(但是若属于《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闽建建〔2021〕2号)文件中涉及质量安全黑名单和文明施工“黑名单”制度的条款除外)。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6、a中标候选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若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或若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包含处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b中标侯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c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d投标人在投标时及投标有效期内如有发现有围标、串标等一切违法行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7、根据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和施工总承包及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有关事宜的通知》(闽建许〔2022〕3号)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8、其他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6 17:00:00 至 2023-08-01 23:59:59 通过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 )采取无记名方式 免费 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开。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08-16 08:30:00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办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3-07-26 17:00:00 至 2023-08-16 08:30:00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60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银行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现金,年度投标保证金,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8-16 08: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随行易交易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电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建瓯市中心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建瓯市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建瓯市瓯宁路14号 , 邮编: 353100
电子邮箱: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福州市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幢C215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 李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联系电话: 4008705191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建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建瓯市中山西路141号
联系电话:
中心名称: 建瓯市中心
地址: 建瓯市中环广场6号楼三层西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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