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安庆市
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CG-SS-2023-044-2
二 、 项目名称: 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安徽宿松经开区105国道旁
中标(成交)金额:1678872.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宿松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第三方服务外包项目 ( 二次 ) 服务范围:通过购买第三方专业化服务的方式组建不超过26人的综合窗口人员队伍。详见服务需求及技术要求。 服务时间: 1+X 年 ( X≤2),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一年度考核 结果确定是否续签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郭文瑞、赵志华、张志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代理费按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计取,金额为:20430.98元由成交人支付。
2、收费金额:2.043098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需解锁。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 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宿松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宿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太白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宿松县东北新城顺豪雅苑 1 幢 1-4 商铺
联系方式:需解锁
3.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 话:需解锁
十、
1.采购文件( 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2.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适用于 邀请招标 、 竞争性谈判 、询价、竞争性 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 符合 资格条件 的 潜在供应 商 的 )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