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安徽
-淮北市
淮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项目第 1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 项目编号: HBCG-F23110-SHDL-1
二、项目名称: 淮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项目第 1包
三、 中标 信息
供应商名称: 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 合肥市包河区庐州大道 1111 号中国人寿安徽金融中心 1 层、4-13 层、40-42 层
中标 金额: 1.00%(盈利率)
四、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 淮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意外伤害保险再保险项目第 1包 服务范围: 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 : 淮北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保险。 2023年人均标准为100元,参保人数约为604000人(参保人数以协议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年度金额为6040万元;2024年人均标准为110元(参保人数以协议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2025年人均标准为120元(参保人数以协议年度实际参保人数为准)。 服务时间 : 招标服 务期限三年,起止时间为: 2023年1月1日0时至2025年12月31日24时止。本协议有限时间为一年,起止时间为:2023年1月1日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止。采购人对供应商考核合格,如中标人履约良好,且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续签次年合同,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报盈利率,合同价格(费率)不变,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 |
五、 评审专家名 单: 黄炜 (组长)、周磊、李平恩、周玲、许万虎、孙学钢、刘帅杰(采购人代表)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参考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 的通知(计价格 [2002]1980号)标准 的 70% 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认为上述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在 中标 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1.线上提出质疑网址:
_hb/login2.aspx
2.采购人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 45号 ; 需解锁
3.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淮北市人民路 138号新城国际10楼 ; 需解锁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向淮北市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电话 需解锁。线上提出投诉网址:
_hb/login2.aspx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线上及书面形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 3)被质疑人名称;
(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必要的法律依据;
(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 请 中标 供应商在公告期满后联系采购人签订合同,缴纳相应费用。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作放弃 中标 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淮北市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孟山北路 45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需解锁
地 址: 淮北市人民路 138号新城国际10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辉
电话: 需解锁
十、
1. 服务响应表
2. 报价表